公共环境检测仪器
食品安全检测仪器
水质分析仪器
气体检测仪器仪表
电力电工仪器
无损检测仪器仪表
室内环境检测仪器
安规检测仪器
通用仪器
交通安全检测仪
建筑/公路检测仪器
电源
电子工具仪表
空气质量/废气监测专用仪器
其他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及综合分析系统
逆变稳压电源
其他安全仪器
其他机械
厦门索迈仪器仪表商城
厦门索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福建仪器仪表网
福建仪器网

噪音污染--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

噪音污染--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

厦门索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载

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---GB3096-93


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。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本标准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,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。
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。

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。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
2 引用标准

GB 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

3 标准值

城市 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:

等效声级 LAeq: dB

类别
昼间
夜间

0
50
40

1
55
45

2
60
50

3
65
55

4
70
55


4
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

4.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、高级别墅区、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。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 0类标准 5dB执行。

4.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。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。

4.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。

4.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。

4.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,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。穿越城区的铁路主、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 (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 )限值也行该类标准。

5 夜间突发噪声

夜间突发的噪声,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5dB

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

6.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。

6.2 本标准昼间、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。

7 监测方法

GB T 14623执行。

附加说明

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、郭秀兰、孙家麒、陈光华、赵仁兴。

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。


厦门索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   联系电话:0592-3119395 0592-3119396 0592-3119397 13806020305   传真电话:0592-3761135
联系地址:厦门市嘉禾路295号侨旺大厦17A      邮 编:361012   粤ICP备08118721号   网站管理入口
        页面执行时间:
主营产品:厦门红外线测温仪  厦门风速仪  厦门紫外照度计  厦门激光测距仪  厦门涂层测厚仪  厦门超声波探伤仪